12月1日,云南省“湖泊革命”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行。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从源头抓起治理云南九大高原湖泊。如今,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取得佳绩。
高位推动 制度护航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关于滇池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扭转湖泊保护治理的严峻形势,保护好“高原明珠”,省委、省政府牢记“国之大者”,痛下决心,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政治担当,果断作出了在治湖理念、治湖措施、治湖体制机制上来一场“湖泊革命”的战略决策,印发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22号),提出60条具体措施,以“破局”之势、治本之策,全面打响“湖泊革命”攻坚战。
从云南省委、省政府到州(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再到各相关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云南省通过高位推动,将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省领导高位推动,全省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2021年以来,省级湖长巡湖检查和召开专题会议60余次,九湖流域的2034名河(湖)长巡河巡湖达4万余次。
为进一步提升湖泊保护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省委、省政府采取空前措施,创新治湖体制机制,通过完善河(湖)长制有关制度,组建“湖泊革命”攻坚战指挥部,科学划定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严格流域空间管控,开展跨界湖泊联防联控联治,创新投融资机制和资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党建+河湖长制”“党建+湖泊革命”等治理机制,通过完善的制度进行科学治理,生态保护核心区、生态保护缓冲区、绿色发展区“三区”的严格划分和管控也有力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此外,云南省还联合四川、贵州、西藏开展跨界河湖联合巡河,共商长江(金沙江)保护治理。
资金支持方面,从2018年起,云南省委、省政府在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和专项债券36亿元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2021年起增加至42亿元。2019—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3亿元用于支持洱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此外,云南省财政厅会同云南省河长办、云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省级财政奖补资金考核管理办法》,支持湖泊治理。
目前,云南九湖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165.8平方公里,是之前一级保护区(不含水面)面积的2.8倍,各湖泊生态保护核心区面积均大于原一级保护区面积。
坚持问题导向 联合治理
为进一步守护好绿水青山,云南省级各部门各履其职、各尽其责、合力治湖,先后出台并推进了各项治理方案和办法,对重点流域水环境、城乡污水处理、农业面源污染、湖泊生态修复、引调水工程等方面发力,开展“湖泊革命”。同时,云南省还组建了高原湖泊研究院,打造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智库,指导九大高原湖泊分别组建科研中心。
湖泊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云南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持续推进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严厉打击“电捕鱼”、网箱养鱼等违法行为;推进生态法庭建设,2019年以来,相继成立水源保护地法庭、普达措国家公园法庭、珠江源生态环境审判庭、赤水河源头环保法庭等一批具有高原特色的法庭;加快建立“9+1”法律体系,通过出台条例全面加强入湖河道管控,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立法相关工作。同时,还建立执法司法协作机制,通过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湖泊保护治理法律监督实效不断增强。
坚持问题导向,云南省坚决扛牢各类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坚决全面彻底完成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改,狠抓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充分发挥滇池沿岸违规违建整治带动作用,围绕“退、减、调、治、管”,精准施策系统治理。据介绍,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重点问题50项,涉及云南省河长办、云南省水利厅负责牵头整改的问题10项,均已达到进度要求;督察交办的群众重点投诉举报问题214件,云南省水利厅牵头直办、督办6件(直办2件,督办4件),直办2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督办4件有序推进。
此外,云南省还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严肃查处。同时,通过开展多元化、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激励责任主体推进治理,让群众树立保护生态的意识。
湖泊保护治理任重道远,加强湖泊保护治理,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未来,云南省将继续紧抓住减少入湖污染负荷这一关键,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让高原明珠更加璀璨夺目。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刘娅娟 文
赵嘉 图
责编 刘榕杉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