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县执法改革“护航”文旅繁荣

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全市考评第一;2022年,全市考评第二……近年来,普洱市宁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持续深入执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为促进文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强动力、聚合力、添活力。

为积极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机构改革,宁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实行“局队合一”体制要求,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行政执法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全面履行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意识形态、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疫情防控、投诉举报受理处置等重要职责任务。

改革后,宁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全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全过程法制监督和法制审核,全方位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梳理行政处罚事项,厘清行政执法权限,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网上学习、案卷评查、以案施训等形式,开展常态化培训学习活动,全面提高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统一配备文化市场制式服装和标志,执法队伍精神风貌焕然一新。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平板、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设备,综合执法能力显著增强,打造出一支纪律严、作风正、效率高的执法队伍。

三年来,宁洱县执法队伍业务骨干受到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云南省文物局、云南省总工会、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妇女联合会联合发文通报表扬。抽调参加文化和旅游部全国文化市场执法检查1次,全省集中执法办案3次,市级集中办理案件1次 ;参与办理的普洱“5·22”网络侵权盗版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被评为2020年云南省“扫黄打非”十大案件;在普洱市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岗位大练兵、技能大比武中荣获案卷评查一等奖;在2022年云南省第三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技能竞赛中荣获个人单项一等奖、二等奖及个人全能二等奖。

针对养老诈骗、“不合理低价游”、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私设景点等问题,宁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结合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围绕党的二十大、建党100周年等关键节点,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保障,前后共出动执法人员3659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97家次,责令改正105家次,警告5起,立案调查12件,罚款6.3万元,没收、责令下架非法出版物300余册,受理举报33起,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同时,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把惠民助民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研究制定文化市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四张清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不断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并通过集中普法宣讲、发放法律宣传册、“一对一”讲解宣传、召开培训会等方式,在行政执法和管理服务中开展实时普法、全程普法、精准普法,引导文旅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下一步,宁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争先意识,履行管理职责、构筑文化屏障、净化市场环境,为普洱打造国际生态旅游胜地贡献力量。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朱正 通讯员 罗叶青 文

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供图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