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日行动看云南 | 昆明市东川区文化执法机构严厉查处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

编者按: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精神。日前,云南省各地陆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文旅头条融媒体矩阵推出“百日行动看云南”系列报道,聚焦旅游市场执法,深入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守护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2023年8月30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应用双随机抽查之机到东川区召开了《昆明速捌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案》案例分析会,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书记谢崇章、文化执法大队负责人丁超、法制监督处副处长马晓阳,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分管副局长吴凤敏、文化执法大队长黄原等与案件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在分析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例的基础上总结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内容和具体做法。



持续整治

继去年初,昆明市石林县文化执法机构应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办理云南省文化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第一案以来,昆明市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据《昆明市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案》赋于“依法管理校园周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室和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场所,严厉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的职责,加大对文化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办理了一批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中官渡区文化执法大队应用《未成年人保护法》办理的文化市场案例,在“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具有典型性,成为文化和旅游部“扎实开展文化市场执法领域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的指导性案例。今年,昆明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结合本地文化市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际,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东川区文化部门在区“预未办”的指导下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所有文化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办理了《昆明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案》,给予了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对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对规范市场、保护未成年人起到了良好效果。该案从现场检查、取证,到调查定性和法规适用,都合法合规,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体现了执法人员的责任和担当,具有典型的指导作用。

案件概况

2023年5月19日晚,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相关部门对昆明某某娱乐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当晚共计开出KTV娱乐包房11间,其中在A03包房内发现有2名疑似未成年人正在娱乐,后经区公安局民警查证和文化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身份信息,确定为2名未成年人。该娱乐场所现场管理人员未履行管理责任,未核对消费者的真实身份年龄,接纳了未成年人进入场所进行娱乐消费活动,构成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24元;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执法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明文规定,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明文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性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昆明某某娱乐有限公司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属于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违法必究

2023年4月,东川区文旅局对辖区内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普法宣传, 并召开培训会要求业主依法依规经营,同时还要求经营场所负责人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但涉案场所依然视若罔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认定:文化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撰写的现场勘验记录以及对现场负责人依法进行询问并形成询问笔录、两名未成年人在家长陪同下依法对其进行询问并形成笔录和现场执法时所拍摄的照片证据、以及案发后在该KTV收费系统内导出的A03包房的消费单据,真实有效,相互印证,该公司构成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根据上位法从优的原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办案启示

精于突破,相互印证,形成铁案。本案是一起典型涉未成年人保护案例,东川区文旅局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案件办理进行全面分析,对案件性质进行严密认证,对案件处罚进行认真讨论和执法人员周密的取证理念是值得借鉴和学习的。在具体执法实践中,执法人员务必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讲究工作方式,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形成“证据链〞,相互印证,不能将“怕麻烦”等个人情绪带到办案之中去,要学会看到案件的本质,要将案件的客观因素与主观因素都考虑到,对于罚款金额巨大,必须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规避不必要的行政监管责任风险的发生。

案件影响

一是形成了整体效应。东川区城区正常营业的KTV基本杜绝单独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娱乐的情况。二是业主自觉履行。有监护人欲携带未成年人进入KTV娱乐消费被拒绝与KTV经营负责人发生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东川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经常接到KTV负责人打电话求助。三是群众逐渐理解。执法队员接到亲戚、朋友电话商量是否可以与KTV负责人商量一下带孩子进入KTV娱乐消费也时有发生,执法队员明确表示KTV经营户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不能通融,严格落实合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普法强基”的任务也得以落实。四是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正在减少。未成年人单独进入娱乐场所的情况得到控制,家长携带未成年人进入KTV的情况也逐渐辩明,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共同作用,保护未成年人的效果也明显增强。五是法规作用进一步增强。违法必究,是显示法规作用的主要手段,也是震慑违法行为重要方式,执法人员依法处理了文化市场的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也就有效地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发生,保护了未成年人。

分析强调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有效制度探索,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回应社会关切和切需求,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加强内容监管,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产品。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文化和旅游、网信、新闻出版、教育等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文化产品的管控、文化市场经营场所的设置、及时确定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网络信息的种类、范围和判断标准。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宣传教育,监督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履行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义务,采取科学、合理的方式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进行预防和干预。二是加强社会保护,严防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文化市场经营主体,作为社会责任的承担者,要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要求经营单位完善的相关机制,包括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等。通过一系列工作制度的制定及落实,确保全社会有关经营主体不能仅始终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还要预防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保障孩子享有安全健康的社会文化环境。三是加强网络保护,建立网游产品分类和适龄提示制度。未成年人对新鲜事物具有好奇心且自我约束能力弱,面对网络沉迷和成瘾等风险,新修订的《未保法》将网络保护单设一章,构建起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法律基础。如要求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分析小结

严厉查处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是文化执法机构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文化执法人员要净化文化环境还必须强化四个监管:一是强化文化市场综合监管。部门单打独斗能力有限,联合执法办案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途径。联动执法,将与文化市场监管执法相关的专业职能部门整合起来,既避免推诿扯皮造成监管漏洞,又避免势单力薄的各自为战,从而凝聚成强大的监管执法合力。二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关键环节,对于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减轻企业负担和减少权力寻租,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有效防范行动泄露、监察频次减少降低从业人员对立情绪,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形成了“工作联动、问题联治”的良好局面。三是强化法律法规运用监管。《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之所以进行如此大刀阔斧的修改,主要是应现实生活的需要,解决各种威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这些突出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校园欺凌现象严峻;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问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问题。以案释法,净化文化环境,解决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四是强化结果效应自律监管。从严从重查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公开。同时,加强信用监管。严格落实《全国文化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应列入、尽列入”的原则,依法将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约束,让违法违规经营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提高政府公信力,让经营主体不敢违法,让群众满意,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案例点评

东川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围绕文化市场领域,先后开展净化文化市场专项活动和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护苗”“绿书签2023”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进行日常检查、巡查和跨部门联合检查,有力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持续发力的经验值得文化执法机构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成员单位学习借鉴。文化行政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严厉查处文化经营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把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从解决表层问题向解决深层问题转变,在执法过程中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优先适用上位法,力争“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造福一方”,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对未成年人的有效社会保护。

文旅头条通讯员 谢崇章 图/文

责编  吴珂

审核  古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