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云南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云文旅办发〔2023〕68号)、《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云南省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我局经过广泛宣传、逐级推荐、自愿申报、调查核实、评审复议等程序,最终确定推荐申报人选。现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建水县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4日(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箱82552086@qq.com反馈至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我局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超出期限或其他形式反馈的异议不予受理。电话及传真:0873—7612435。

附件:建水县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推荐申报名单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12日

注:备注A为目前没有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省级代表性项目; B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总体年龄较大(超过70岁)的省级代表性项目; C为集体传承、大众实践项目; D为亟需补充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等特殊情况。

来源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