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2日,丽江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举行。会上,对获得2021年度文化旅游品牌的19家创建主体,以及获得2022年度文化旅游品牌的11家创建主体进行了奖补。
丽江古城景区、古城区大研花巷、古城区祥和商业广场步行街因文化旅游品牌创建成果显著获奖补。
丽江整合安排文化旅游发展资金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小编对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10条激励措施中对支持文化旅游品牌创建的相关奖补措施进行了整理。
具体奖补措施如下

对创建为世界级、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500-800万元、200-500万元、10-30万元的奖补。
对创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50-100万元、10-30万元的奖补。
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100-200万元、30-50万元的奖补。
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的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补;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的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的奖补。
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补。
对认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创建主体,给予10万元的奖补。对新评定为国家级五星级、四星级汽车旅游营地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
支持营地建设,对评选为市级最美营地的给予20万元的奖补。
对创建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补。
对创建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乡村)旅游地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奖补。对创建为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的创建主体,给予20万元奖补。
对评定为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的申报主体给予10万元奖补。对被评定为云南半山酒店的建设主体,给予10万元的奖补。
对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主体,分别给予20万元、1万元的奖补。
获得其他世界级、国家级文化旅游品牌或荣誉的个人和单位,根据品牌影响力给予适当奖补。
鼓励符合条件的文旅部门、企业和个人按照条件申报。
来源 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海莱阿芝 整理
责编 康莞悦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