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全面深化改革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3月26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海埂会堂举办,召开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中共云南省委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省委政策研究室)、云南省民政厅(以下简称省民政厅)、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以下简称省农业农村厅)有关负责同志参会并介绍相关情况。会上介绍道,2024年以来,云南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为云南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劳铮宜  摄)

省委政策研究室:全面深化改革 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2023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在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调整深层次利益格局上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动力支持和制度保障。全年召开省委深改委会议2次,审议重要改革方案、文件和报告23个,对推动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种业振兴行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15个改革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察评估,对楚雄州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改革等5项试点经验进行复制推广,推动省级层面出台改革方案151个,改革台账任务除去待中央相关文件出台和完成时限未到的以外,已全部完成。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又一个重要年份,2024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坚持科学谋划改革任务,云南将紧跟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最新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同时,对标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改革方案,督促省级牵头单位及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中央部署改革任务在云南落细落实。二是坚持以“小切口”推动“大改革”,持续谋划和推出一批诸如加强在校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完善高校和科研院所薪酬制度等“小切口”改革,提高精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让改革味更浓、成色更足。三是坚持以钉钉子精神抓改革落实,健全完善了推动重大改革任务全过程落实工作机制,将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改革任务全链条、闭环式落实。四是坚持营造更加浓厚的改革氛围,将继续坚持眼睛向下,深入挖掘和总结提炼基层的生动实践和鲜活经验,加强对云南改革突出成效、创新经验、先进典型的宣传推广,讲好改革故事。

省民政厅:坚持改革创新 推动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老一小”是牵动千万家庭的民生大事。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坚持高位推动,对“一老一小”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特别是202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到养老、儿童福利机构开展实地调研,对做好“一老一小”工作提出要求。

在养老服务方面,坚持事业产业并重,有力保障老有所养,具体从三个角度进行发展部署:一是优化服务供给再加力,二是探索协同发展新机遇,三是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在儿童福利保障方面,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不断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具体从三个角度加强保障:一是聚力兜牢基本生活,二是聚力优化服务质量,三是聚力强化基层力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促进营商环境不断提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2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审批效能,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加快项目落地。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年线上审批项目12530个,办件27737件。项目从立项一直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流程审批服务时间控制在50个工作日以内,相比较改革前258.5个工作日,时限压缩率为80.66%以上,为企业缩短7个月左右投资周期,既节约了大量财务成本,也抢占了商业先机。

这些成绩,得益于云南自2019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各级各部门协同合作,实现了由量到质的蜕变,具体来说,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夯实基础有序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推动实施“一张清单”包罗审批服务事项、“一份指南”了解办事依据和程序、“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以及“一个入口”实行单点登录。二是制度保障切实加强审批服务规范化,规范审批服务场所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三是利企便民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将用水、用电、用气、用网报装(用网报装只在昆明市试点)“单项事”整合为企业视角的“一件事,并且积极推行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以及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省农业农村厅:深化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工作 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采取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示范带动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2019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提出2019-2022年扶持5000个左右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全省基本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薄弱村”,逐步实现村村都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具体而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推动落实:

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先后实施4批次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项目5101个,共补助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25.5亿元。二是巩固提升农村集体制度改革成果,全省各地有序推进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增加财产性收入。三是加强规范管理,全省基本实现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100%的村实现财务公开。四是开展帮扶救助,依托云南省村级集体经济帮扶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促指导各地健全完善村集体帮扶救助机制,实现线下帮扶救助与线上动态监测同步运行,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下一步,将因地制宜探索多模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多层次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各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为集体资产监督和运营管理提供支撑保障;加大扶持力度,营造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四个方面继续云南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杨奥 实习生 劳铮宜 文

责编 田薇

校对 龚怡丹

审核 童文文

终审 古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