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

近期,全国多地人员密集场所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组织逃生和灭火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拆除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

二、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已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应当主动拆除。

三、加强消防培训演练。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局属各单位立即组织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开展消防演练。职工应当知晓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逃生和自救。

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旅游星级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的展示厅等场所应当提示本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本场所逃生设施、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

请相关单位、广大职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律法规,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特此通告。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

来源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