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旅游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把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配套设施建好、管好、用好。提升旅游示范村和景区基础配套和服务水平,完善要素保障,全市文旅系统迅速行动,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配套设施管护维护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文化旅游局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制定全市性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了工作目标、专项整治工作时限、整治事项等,以市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向市级旅游产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印发方案,各县(区)及时组织开展了问题排查,列出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整治措施。部分部门和县(区)针对问题对症下药,局部区域的旅游设施在管理制度上得到完善、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管护效果有了提升。
经过第一阶段的全面摸排,各县(区)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原则,根据市纪委关于“小切口”实施“深整治”的专项监督工作要求,并结合市纪检组对全市旅游设施管护专项整治工作的实地督导反馈,排查出92个具体整治项目的清单,并投入1118.92万元用于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文物等项目的维修、改造和升级。同时,各责任单位也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工作能够责任到人、任务到岗。
在整治过程中,市文化旅游局组织专人对各县(区)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和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挂号、化解、销号,再挂号、再化解、再销号”的动态管理方式,确保各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下一步,临沧市将继续加大对全市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示范村、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公路沿线游客休息站和观景点(台)进行排查、整改,继续加大旅游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旅游服务创优提质,聚力推动临沧旅游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来源 恒春临沧
责编 康莞悦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