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是文物大县,文物呈现点多、面广、类型全、分布散的特点。
近日,记者从建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目前,建水县在率先开启红河州文物普查培训基础上,有效完成第一阶段中三普数据整理、新发现文物线索征集、队伍组建、实地培训等工作,现已稳步进入第二阶段开展实地调查、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工作,持续推进文物普查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中,建水县不可移动文物登记在册数量达505处,占全州2888处不可移动文物的17.49%。目前,全县共有国保10个(21处)、省保11个(18处)、州保28个(29处)。
建水县将严格按照普查规范,进一步摸清家底,全面掌握建水县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建立年代不断线、门类齐全、历史信息丰富的,全面、完整的文物保护单位体系,进一步丰富建水县历史文化内涵。
此次普查范围和内容包含六个大的类别,63项细分类。建水县将进一步把握住第四次普查对象的重要变化,将文化景观、传统民居、中华老字号等内容纳入普查范围,特别是将1840年以后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重要关联的各类史迹认定为不可移动文物。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
据介绍,目前,建水县已完成队伍组建工作,并选取部分村落作为试点,探索性开展文物普查方向思路,下一步将加强新技术运用,综合运用大数据库、遥感技术等手段,提升工作效率,营造文物保护和文物普查浓厚氛围,增强全民意识。
此外,相关政策明确要求,所有普查登记对象,在完成文物认定前,一律不得随意拆除、迁移;所有已认定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实地调查期间,一律不得撤销;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采取有损文物安全的行动,尤其不能拆旧建新、拆真建假。
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保护文物,守护文化遗产。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杨振 整理
来源:建水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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