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信息显示,国家标准《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规范》(GB/T 31384—2024)(以下简称《设置规范》)于7月1日起实施。《设置规范》明确了旅游景区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导向系统”)的构成、总体要求、导向要素设计和设置要求以及证实方法,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导向系统设计和设置。
《设置规范》明确,导向系统主要构成要素包括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平面示意图、街区导向图、信息索引标志、便携印刷品、说明类标志、安全标志、行为指示标志等,其中包含的公共信息主要包括游览信息、公共设施信息、说明类信息、安全和行为指示信息。
《设置规范》明确,导向系统设置具体要求包括:对旅游景区导向系统进行整体和系统的规划设计,保证旅游景区导向系统的功能性、实用性和美观性,确保旅游景区导向系统中各子导向系统的相互衔接,具有整体形象性并符合旅游景区的自然与文化属性等。
《设置规范》明确,导向系统包括3个子导向系统,分别是周边导入系统、游览导向系统、景区导出系统。其中,周边导入系统涉及周边主要道路、旅游景区停车场、周边公共交通站点等,游览导向系统涉及游客中心、入口、售票处、游览步道、主要交叉路口、旅游景点、公共设施等,景区导出系统涉及主要交叉路口、出口、停车场等。
《设置规范》还明确,在旅游景点有潜在危险的地点设置安全标志:湖边、海滩或沙滩设置水域安全标志和沙滩安全旗,如湖边设置“禁止垂钓”“禁止滑冰”“禁止游泳”等标志,海滩设置“禁止垂钓”“当心鲨鱼”“当心海蜇”等标志和沙滩安全旗等;山体应设置“当心坠落”“当心落石”等标志;林区或草原应设置“禁止烟火”“当心火灾”“动物危险”等标志;高原应根据海拔高度设置“当心高原反应”等安全标志;沙漠、湿地应设置旅行注意事项的安全标志;游乐设施应设置“禁止攀爬”“当心地滑”“禁止头手伸出窗外”“禁止酒后操作”等标志;特种旅游项目如攀岩、滑雪、冲浪、漂流、骑马、拓展、蹦极、速降等,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提示手册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如“必须系安全吊带”“必须抬起滑雪板前端”“必须关闭缆车安全杆”等;建筑突出物应设置“当心碰头”的安全标志。
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责编 刘娅娟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