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发布】2024年云南民政民生事业取得新成效

1月23日,2025年省两会新闻发布会第四场:民生保障主题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玉兰厅召开,记者从发布会获悉,通过统筹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一系列发展举措,2024年全省民政民生事业取得新成效。

保基本、兜底线、暖民心、防风险、促发展 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4年,云南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扩大专项救助范围,由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至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数据统计,2024年,全省保障低保对象262.67万人、特困人员14.03万人;针对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实施临时救助54.03万人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依托“大数据+铁脚板”,从被动服务型到主动发现型转变,及时将128.03万名脱贫人口、46.95万名防返贫监测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基本生活底线。稳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8820元、6400元、11472元,同比增长1%、6%、1%。着眼于困难群众的现实需要,推动实现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探索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受益困难群众达80余万人次。秉承真心、倾心、精心、贴心、舒心“五心”服务理念,打造救助管理站“爱心驿站”服务品牌,全年救助临时遇困人员1.7万余人次。深化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去年新增办理残疾人两项补贴8.7万人。持续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精神卫生福利服务供给不断扩大。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在全国民政系统中,我省康复辅具首次走出国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养老服务供给。2024年,云南省完成新一届省老龄委调整组建,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成立云南现代老龄事业发展研究院、云南省老龄协会,发挥枢纽型老龄社会组织桥梁纽带和“龙头”引领作用,提升政策研究和协作水平。依托“旅居云南”品牌,创新流动式养老模式,与北京等省份建立“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新模式,“七彩云南·康养福地”影响力持续扩大,推动银发经济发展,老龄事业产业协同发展释放新动能。组织开展全省“敬老月”系列活动,举办云南省第八届老年春晚,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省政府连续13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2024年,全省新建改建街道(乡镇)级养老服务中心22个,社区养老设施(站点)98个,新增运营老年幸福食堂109家,完成1万余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落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提升养老服务供给精准化、智慧化水平,实现高龄津贴“免申即享”主动发放,让高龄老人足不出户完成办理、便捷兑现服务补贴,惠及102万老年人。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制度,惠及23万老年人。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提升行动,全面建立并落实定期探访机制,农村地区为老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开展实施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隐患防范专项排查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提质改造,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儿童优先发展,完善儿童福利保障措施。稳步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费,2024年,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年人均水平分别达到2.4万元、1.62万元,全省0.67万名孤儿、1.93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2024—2025学年,全省通过助学工程项目资助1166名孤儿和397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养育、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孤残儿童分类集中养育、残疾孤儿回归家庭、未成年人送养和收养、成年后安置等保障政策,儿童福利和权益保护水平进一步提高。深入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全面发展。开展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将流动儿童也纳入监测摸排范畴,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全省留守儿童信息库,推进分类精准帮扶,为推动流动儿童与居住地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打下基础。

健全体系、丰富供给、拓展旅居 促银发经济发展

一是健全助老服务体系。扩大老年助餐服务,2024年,省级投入补助资金2000万元,重点支持各地建设不少于100个老年幸福食堂。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老年幸福食堂”给予3万—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目前,全省开展为老年人供餐服务的机构(站点)共709个。全面推进城镇地区“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服务网络,省级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9.98亿元,重点用于22个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98个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建成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96个、覆盖率达87.9%,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569个、覆盖率达82.02%。优化养老照护服务。印发《云南省开展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指引》,支持129个县(市、区)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改造,截至目前,全省护理型床位68592张、占养老床位总数比例为71.41%。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联合17个部门印发《云南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全面建立并实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探访制度。

二是提升产品供给。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积极推进我省健康养老产业快速发展。推动智慧健康养老发展。以建设“数字云南”民政建设为契机,积极推动建设云南数字老龄平台,探索打造养老服务AI智能化应用场景,创新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实现数据赋能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创新发展。

三是拓展旅居服务业态。制定《云南省养老旅居工作实施方案》,从2024年底到2027年,以“让云南人健康长寿,让想健康长寿的人到云南来”为口号,围绕“七彩云南 养老福地”品牌定位,提出实施“招大引强”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一批集休闲、养生、疗养、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康养综合体。向社会推出4条旅居养老线路和50余家旅居养老服务机构产品。立足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发展定位,突出“康养旅居、跨境旅游”,签订省际旅居养老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同北京、天津等八省(市、自治区)养老协会、优质旅居养老机构共同发起“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机构服务平台工作机制。

打造综合救助格局 深化推进“物质+服务”

2023年7月起,云南省民政部门在全省16个州(市)的21个县(市、区)开展社会救助“物质+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在提供救助资金等物质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积极研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物质+服务”工作的有效模式。为失能老人上门照料、嘘寒问暖,为困境儿童情感陪伴、送教送学,为困难残疾人训练康复、提升信心,为失业人员链接资源、推荐就业,在为困难群众解决揪心事、烦心事的同时,也锻炼了一批懂政策、会沟通、有爱心的专业服务力量。为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扩大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范围、提高试点层级,2024年8月,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将全省开展“物质+服务”试点的县(市、区)扩大到73个。其中,西双版纳州、昭通市绥江县、楚雄州牟定县被确定为全国服务类救助试点地区。截至2024年底,全省累计开展服务类救助80万余人次。

下一步,云南省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政策体系,优化完善购买服务清单,指导各地将社会救助“物质+服务”试点做细做实,深入总结试点地区取得的经验成效,研究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措施,加快推动综合救助模式在全省范围普及开展。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促进各类社会组织、慈善力量等参与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加强救助供需精准对接,进一步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刘娅娟 文

责编 刘榕杉

校对 张楠

审核 杨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