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征求意见!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来了→

5月16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

《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告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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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旅游市场监管及不诚信经营主体治理,切实让失信者受罚,守信者受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我厅编制《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厅(电子版同步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4日。

联系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苏凯

电话:(0871)64609985

邮箱:694166184@qq.com

地址:云南省滇池路678号

邮编:650032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5月16日


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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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

(征求意见稿)

云南是植物王国、动物王国、世界花园,是公认的旅居向往之地。为进一步支持诚信经营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做大做优做强,奖优罚劣,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全面推行信用监管,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对诚信经营、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非必要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二、对列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红榜”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在宣传促销、产品推介、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激励措施。

三、对有轻微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适当提高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较多、有严重失信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四、对组织或承接“不合理低价游”,有欺客宰客、强制购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旅行社因被吊销业务经营许可证而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的,其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或者重新申请导游证。

五、对承接 “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强制诱导购物、威胁辱骂、滞客甩团、获取不正当利益、擅自变更行程或增加自费项目、额外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导游,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受到吊销导游证行政处罚的,不得再次核发导游证,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

六、对存在失信行为的导游实施不少于24学时的线下诚信教育培训;对符合轻微失信主体认定标准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计调、财务、合同专员等人员开展约谈督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履行赔偿补偿义务、挽回社会不良影响。

七、对组织或承接 “不合理低价游”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列入“黑榜”,在省、州(市)、县(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官网上公开其违法违规事实。对被认定为涉旅严重失信主体的,通过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等渠道公开其失信主体信息。

八、针对以团队游客为主要经营对象,采取“一对一”恶意尾随、“包厢式”推销商品、限制游客自由活动、诱导洗脑、强迫威胁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及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购物店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员,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受到较重行政处罚的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

九、对旅行社、导游、购物场所、司陪人员串通勾连,通过商业贿赂获取非法利益、严重影响旅游诚信形象的,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对严重失信的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出台背景解读

诚信建设是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云南作为闻名遐迩的旅游目的地,旅游业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及保障民生的重要支柱力量。近几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动云南旅游高质量发展,坚决守护好云南旅游金字招牌,在市场秩序治理方面接连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整个旅游市场和环境持续向好,旅游人次和旅游消费、涉旅投诉和舆情整体呈现“两增、两降”发展态势,也为全国旅游市场治理提供经验借鉴。

然而,随着行业的迅速扩张,一些不诚信经营行为也逐渐显现,如虚假宣传、服务质量低下、欺客宰客、价格欺诈等,这些问题不但阻碍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同时也对旅游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为彰显云南旅游创优提质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决心,出台《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对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方面,诚信建设有助于提升我省旅游服务的整体质量。通过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可以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使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游客获得真实、优质的服务体验。这不仅能增强游客的满意度和体验感,还能进一步提升我省作为旅游大省的美誉度和吸引力。

另一方面,加强诚信建设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在透明、公正的市场环境中,游客可以更加放心地选择旅游产品及服务,不必担心遭遇欺诈或不公平待遇。这种信任关系的建立,将极大促进旅游消费的增长,为整个行业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外,诚信建设还能够推动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一个以诚信为基础的旅游环境,能够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促进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同时,良好的信用记录也将成为企业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激励他们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责任和旅游软环境保护,做大做强做优企业,助推企业良性发展。

总之,出台诚信建设措施是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步骤。下一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抓好《云南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诚信建设10条措施》贯彻落实,各州市也要建立以诚信建设为目标的责任制,明确责任和分工,扎实推进措施落地见效。旅游从业者应将诚信视为立身之本,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严格自律经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着手建立旅游市场诚信建设评价制度,全面推动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协同参与旅游市场诚信的共建、共享与共治。通过一系列举措,为实现旅游强省目标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助力云南旅游业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来源 七彩云南文旅执法

责编 张楠

校对 童文文

审核 华芳

终审 李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