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司法护航绿水青山 守护滇中生态屏障

为全面展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明晰下一步工作方向,2026年7月24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文乾通报了近三年全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整体工作成效、特色举措及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副院长陈翠连现场发布楚雄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以真实案例释法明理、以案示警,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治知识。随后,大姚、双柏、元谋三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结合辖区生态资源特色、基层审判工作实际,详细介绍各地生态司法保护创新做法、亮点成效,并围绕生态治理、司法修复、联动共治等热点问题,现场回应媒体记者提问。

楚雄州坐拥乌蒙山、哀牢山、百草岭三山鼎立,金沙江、红河二水分流的独特自然生态格局,是名副其实的“中国绿孔雀之乡”,也是滇中地区生物多样性核心保护区域,生态保护地位特殊、责任重大。近年来,楚雄州两级法院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生态治理、生态环境修复重点工作,以专业审判赋能生态保护、以协同治理筑牢安全屏障、以恢复性司法修复生态肌理,持续擦亮生态司法保护底色,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生态司法保护答卷。

深耕主责主业,织密专业化生态司法守护网

楚雄中院立足全州生态保护大局,高位统筹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条专项司法保障举措,全面推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实现环资案件审判专业化、审理精细化、裁判规范化,大幅提升生态环境司法审判质效。

同时,持续下沉司法服务触角,全域布局基层司法保护阵地,建成13个巡回审判点、10个法律服务点、1个生态司法保护宣传教育基地,创新设立全省首个绿孔雀家园法律保护巡回审判点,将司法服务、法治保障精准延伸至生态保护最前沿、产业发展第一线。

2023年以来,全州法院累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28件,依法判令责任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及赔偿金712.36万元,督促完成大面积土地补植复绿、植被恢复治理,切实以严格司法惩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6年5月,楚雄中院深化院地协作,联合州农科院签订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协作协议,常态化开展专项普法宣传,依托“绿小法+”特色司法品牌,构建起前端预防、中端惩治、后端修复的全链条、闭环式生态司法保护体系。

精准靶向施策,打造属地生态司法保护样板

立足全州“一山一域、一水一景”差异化生态资源禀赋,全州法院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靶向开展属地化生态司法保护,打造具有楚雄辨识度的生态治理样板。

大姚县法院深化司法与科研深度融合,建立濒危野生植物种质资源常态化司法保护机制,为马缨花、清香木等本土珍稀植物保护、繁育、养护提供专业司法保障与技术支撑,构建起“违法打击、植株救护、种质保育、生态回归”的全流程生物多样性保护闭环。

南华县法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举措,依法发布野生鸟类、百年流苏古树专项司法保护令,坚持常态化巡查防控、法治化源头管控,连续七年实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古树名木行为“零发案”,以久久为功的司法坚守守护本土生灵草木、自然生态。

打破壁垒联动,构建全域协同共治新格局

为破解生态治理“地域分割、部门分散”治理难题,楚雄州两级法院主动跳出司法“单打独斗”模式,持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协作,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全域化生态环境共治格局。

在跨区域协作上,积极融入长江流域、金沙江流域生态治理大局,跨省与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金沙江流域生态司法协作协议,推动流域生态治理从“分段管控”向“全域协同、联防共治”转变,筑牢金沙江流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同时,创新普法传播模式,联合山东法院开展生态司法沉浸式普法直播,全网34家网络平台同步推送,累计访问量突破400万次,让楚雄生态司法治理经验走出云南、走向全国。

在府院联动治理上,建立常态化执法司法衔接机制,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联合工作站、专项治理机制,畅通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通道。永仁、姚安、双柏等多地法院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探索推出“非遗+调解+普法”“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等特色工作模式,依托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等智慧司法服务,便民利民化解生态纠纷,以精准司法建议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坚持修复优先,激活恢复性司法治理效能

全州法院始终秉持“惩治为辅、修复为主、保护优先”的生态司法审判理念,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惩处与修复并举,灵活运用增殖放流、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生态赔偿等多元化恢复性司法举措,全力推动受损生态环境修复再生。

大姚县法院针对非法捕捞类案件,创新适用十倍鱼苗增殖放流惩戒修复模式,精准涵养水域生态资源、修复水生态环境;牟定县法院联动多部门统筹规划,打造92亩标准化生态修复示范林,建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修复样板基地;元谋县法院督促涉案主体补植林木1.3万株,持续修复山林生态;武定县法院全力推进矿山生态治理,推动420余亩矿山土地完成生态复垦修复;永仁县法院常态化组织开展义务植树、生态养护活动,营造全民护绿修复氛围。

通过建立“案件审理、生态修复、成效验收、长效管护”全闭环工作机制,确保每一起生态环境案件都实现“案结、事了、修好、管好”,真正让受损山体、林地、河湖重焕生机。

创新普法载体,营造全民共治护绿新风

摒弃传统单向说教式普法模式,楚雄法院深耕本土生态特色,以本土珍稀物种绿孔雀为原型,精心打造“绿小法”专属普法IP,创新推出普法短视频、主题宣讲、开放日活动等多元化、接地气的法治宣传产品,传播生态保护法治理念。年内相关工作获国家级媒体报道28条次、省级媒体报道102条次,生态司法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同时,持续推进“法庭下沉、法治前移”,把审判法庭搬进林区、村寨、矿区、河湖周边,累计开展491场巡回审判、现场法治宣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监督,让群众零距离感受生态司法力度与温度,引导广大群众从“被动守法”向“主动护绿”转变,精准统筹平衡生态环境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和民生保障改善,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法治效益有机统一。

生态守护无止境,司法护航再前行。下一步,楚雄州两级法院将持续锚定绿美楚雄高质量发展目标,深耕细作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主业,持续精进环资审判质效、深化跨域协同联动、完善生态修复长效机制、擦亮“绿小法”司法普法品牌,以能动司法精准守护生物多样性资源,筑牢长江上游、滇中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持续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有力的司法动能。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陈明海 文/图

责编 龚怡丹

校对 张楠

审核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