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距县城71公里,全乡11个村175个村民小组,两万三千多各族群众聚居。昌宁县司法局耈街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员朱莹,2023年才入行,在调解行业算个“新兵”,可乡亲们已把她当“贴心人”。
她之前当过公证员,也从事过法律援助。那些经历让她明白一件事——纠纷这东西,拖不得。
她不坐等矛盾上门。常说:“在基层工作,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拖不得、等不得,只有主动把脚步迈出去,矛盾才能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是她的法子。
调解有调解的门道。朱莹总结出一套办法:先稳情绪,再理事实,后讲法理。
碰上土地权属、四至界限等历史遗留纠纷,她实地踏勘取证、查阅档案资料、走访知情人员,把事实厘清,让双方心服口服。在她看来:“调解不是和稀泥,也不是判官司,得把法律讲明白、把道理说透亮、把群众的心结解开来,情理法三方都到位了,纠纷才能真正画上句号。”
群众有诉求,她随叫随到。无论纠纷大小、无论时间早晚,从不推诿敷衍。“做调解工作,就得用真心换真心。我们多跑一趟、多听一句,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就多一分。”
三年多来,她成功调解纠纷一百余起,累计参与、办理、调处各类案件300余件。
每调解一案,她就借机普法一片。深入民族村寨,用最接地气的家常话,把法律知识送到少数民族群众身边。
朱莹说:“调解一个案子,就像种下一颗种子。不仅要把事情解决,还要把法律知识种进群众心里,群众以后遇到事儿的时候,才知道该往哪儿找说法。”她也坚信:“光把矛盾压住不算本事,让群众学会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算解决了根子上的问题。”
2020年6月,她被中共云南省公证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24年3月,获评保山市“优秀基层普法工作者”;2026年6月,被选聘为云南省第一批“金牌调解员”。案子结了,她坚持跟踪回访,确保协议落地见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协议签了不算完,后续还得看当事人的履行情况、看有没有次生矛盾,开展一趟回访,既是给调解成果上道保险,也是让群众知道,事情交给调委会,我们管到底。”
如今,这位年轻的人民调解员依旧奔走在山乡小路上。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李亚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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