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从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疫情防控期间,昆明市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禁止餐饮服务单位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昆明市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层层压实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及时行动,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料及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特别是对畜禽类动物采购进行严格监督,必须按要求索取供货商资质和动物检疫证明,仔细检查动物及其肉类外观是否正常,确保来源可溯,不得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禁止采购、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并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餐饮企业、农家乐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情况,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据了解,自2月3日起,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790人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5297家次,责令整改1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将查获的七彩野山鸡、梅花鹿肉冻品及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给森林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向餐饮企业、农家乐传达昆明市防控工作领导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公告精神,并粘贴在场所明显位置,发放宣传材料6117份。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完成“云南抗疫情”扫码登记程序使用,加强疫情溯源和检测,助力餐饮环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今后,还将继续加强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餐饮单位收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李文女
图片由昆明市市场监管局提供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胡四美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