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召开了“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座谈会”,省工商联、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省房地产协会、省旅游协会、省餐饮协会等十余家我省支出型产业及重点行业协会领导出席了会议。会上,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汇报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云南省餐饮业的影响情况及应对措施的建议报告》。同时,围绕云南省餐饮业和住宿业受疫情重创的概况,针对性的提出了关于振兴全省餐饮和旅游住宿业救助扶持政策建议。
餐饮:一、二月份损失约210亿元 贷款本息偿还能力已现危机
目前,云南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22 万余家(户) 经营单位,99%以上为民营企业,全行业直接和间接吸纳就业 330 万人(22 万家户,每家吸纳 10 人即 240 万人);其中,云南省餐饮业 2019 年总收入 1822 亿元(仅为入库限额企业统计放样数据),占全省GDP的7.84%;占全省GDP增加值的2%;同时,云南省餐饮业连续 10 多年保持递增 15%以上,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零、住、餐)中贡献列居首位。
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对比云南省2019年餐饮经营数据,一月份营业额同比下降40%以上(约60亿元),二月份(统计未结束)营业额同比下降95%以上(约150亿);一、二月份合计损失约210亿元以上。其中,80%的餐饮企业营业收入损失达到100%;10%的企业营收损失达到90%以上;7%的企业营收损失在70%-90%之间;营收损失在70%以下的仅为3%,主要集中在团餐服务和品牌连锁企业。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从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处了解到,在对云南省餐饮单位的市场调查中,近30%的餐饮商户表示资金已经周转不开;40%的餐饮商户表示资金极度紧缺,只能维持1-2个月;20%的餐饮商户表示资金比较紧缺,能维持3-4个月;10%的餐饮商户属于其他情况;
另外,在对行业市场走向中,有45%餐饮投资者中表示信心下降,走一步看一步;6%的投资者表示非常没有信心,选择放弃;只有49%的投资者表示还有信心,待疫情之后恢复营运。同时,餐饮商户中65%的打算维持用工现状(但担心招工困难);25%的表示要减员;10%的表示会增加人员;
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疫情状况持续超过三月份,餐饮企业与其供应商的结算经济纠纷,以及供货商与农户的结算经济纠纷将会凸现,且餐饮企业与银行的贷款本息偿还能力已显现危机。
住宿:收入几乎归零 总收入同期下降87.90%
不仅如此,在本次疫情叠加经济下行、春节时点等因素下,对云南省住宿业的冲击业很大,而且恢复期将更长。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我省各旅游饭店春节期间的客房预订爆满,随着疫情的蔓延,全行业迎来了房、餐的“退订潮”,损失惨重,收入巨幅减少甚至归零。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抽样率46%), 我省旅游饭店1月24日至2月13日的平均住房率仅为10.57%(主要为安置疫区人员需求),较去年同期减少46.32个百分点,降幅为81.42%,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了87.90%。
住宿业作为典型的资本密集型、劳动密集型、能源高耗型行业,行业平均支付的人工成本占到营收的30%左右,能耗成本达 8%-12%,行业平均利润率仅2%左右;客房出租率要达到60%,才能做到现金流的自平衡。
如今,从发展态势看,住宿企业难以在短期内实现恢复正常经营,在无营收或低营收的情况下,仍背负房租、工资、利息、保险、税金等刚性支出,极有可能发生现金流断裂,衍生不良资产、员工失业、行业萧条、影响社会稳定等连锁反应。
建议:发布救市建议 扶持行业渡过难关
自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紧急成立了云南省餐饮业抗疫工作领导小组,对餐饮五十强企业、百强门店、会员单位中近100多家多种业态的餐饮企业和门店进行了调研,并通过对各省出台的政策以及近百份餐饮行业分析报告中分析受阻情况,研究适合我省餐饮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此,在此次会议上,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业在结合餐饮及旅游住宿企业在疫期已大面积停业的实际情况,将两个行业列为“重灾区”,针对性的提出了关于振兴全省餐饮和旅游住宿业救助扶持政策。
在税费减免扶持方面,建议免征2020年全年增值税,并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餐饮和旅游住宿企业在2020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留到2021年抵扣;免征2020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并对2021全年的上述税费减征50%;免征2020年涉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收费,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污水处理费等。
同时,侧重给予政策性金融支持。建议协调政策性银行为餐饮和旅游住宿企业提供贴息或低息贷款,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加快办贷速度;建议成立担保基金给予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支持,解决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建议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展期、无还本续贷、减免逾期利息等方式加大对企业的信贷支持;建议采取定向降准、专项再贷款和再贴现等多种措施,缓解餐饮和旅游住宿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金融机构与餐饮行业协会合作,拓宽企业融资通道,通过提供信用贷对商户进行精准帮扶。
在此基础上,可以着力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恢复营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建议相关机构审核备案后,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可延长至2020年9月底。延长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保险待遇。建议降低社保费率,同时不再提高2020年及2021年“云南省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建议给予两个行业优先享受人社部门的系列支持性政策。
也希望通过商场及OTA平台有力帮助企业降低经营成本。建议加大对餐饮、住宿企业在疫期结束后水、电、气、有线电视及垃圾清运等费用的优惠力度,延长优惠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建议鼓励大型商场、市场及其他类型业主为餐饮和旅游住宿企业减免3-6个月租金或承包金,并由政府对采取减免措施的租赁业主视减免情况给予适当补贴或一定期限的减免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鼓励政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促动携程、飞猪、美团、途家等OTA平台及美团、阿里口碑、饿了么等各类 O2O 消费平台,降低外卖、团购及客房预订的佣金费率(现行外卖佣金费率23%左右、团购佣金费率15%左右、客房预订佣金费率20%左右,已形成企业的沉重包袱);建议加大工会经费上缴部分的返还力度,用于分担后续清洁消毒、疫情防控物资物品的支出。
也可以出台创新政策兑现机制,一方面授权两个行业协会针对已确定的政策措施进行双月制抽样调查与上报规则,并对未能及时或完全兑现相应政策的地方或部门实施问责制,同时,也督促行业、企业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合力促进2020年就业人数和营业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
为了有效而持续的促进云南省餐饮业中长期发展的发展,云南省餐饮与美食行业协会提出建议出台《云南省餐饮业“十四·五”振兴计划》,从产业结构、促进消费、管理规范、技能培训、标准建设和新技术运用、互联网+、行业发展、文化推广,以及打响绿色食品牌等方面给予目标设定和政策支持;建议将餐饮业列入“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健康管理业态”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支持出台《云南省餐饮条例》,深化行业防疫监管,强化职业道德操守,构建文明用餐体系,提高卫生健康质量。建议扶持餐饮行业协会整合社会资源,搭建云南省自建公益性网络订餐平台,引导半成品销售,推进餐饮零售化。建立共享厨房,确保食材可追溯,推广“放心工作餐直供”“安心家庭餐配送”等餐饮服务业态,提高社区便民服务能力;建议在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前提下,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到社会餐企公务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充实消费市场,拉动GDP增长。
云报文旅全媒体记者 罗霞 文
编辑 沈艺
审核 胡四美 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