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如何推进“枫桥经验”本土化?看凤庆县的做法

为扎实做好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及各类纠纷发生,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凤庆县洛党司法所“五个工作机制”,以新观念、新方式、新方法化解新型社会矛盾纠纷,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助推“枫桥经验”本土化。

“3+1”矛盾纠纷联调机制

实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化管理,构建严密调解体系和群防群治网络。搭建四级保障平台,推行“3+1”矛盾纠纷联调,即:村民小组组建义务调解小专班和设立信息联络员;村委会依托调解委员会,吸收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政法干警等人员,充实村级调解队伍;镇级设立人民调解中心,以公安、司法、综治为骨干,联合各行业部门组成;县级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多部门联调中心。对经过三级调解未成功的矛盾纠纷,由镇人民调解中心协调县联调中心组织调解,加强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建设。

四级预警机制

根据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按复杂疑难程度和风险隐患情况,分为“红、黄、橙、蓝”四个等级,进行分析评估和风险预警。一般情况下,四个等级的矛盾纠纷,对应由四个保障平台实施矛盾纠纷联调。对风险较高的矛盾纠纷,立即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和预警,及时进行妥善处理。

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奖励机制

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发现并调处可能导致“民转刑”“刑转命”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洛党镇从2011年开始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奖励机制,对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形成卷宗档案报送到司法所,并通过“三级审定”后,每件给予调处纠纷的调解员50至100元补助。

重大矛盾纠纷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通过举报奖励试行工作,探索拓宽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获悉渠道,努力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掌握各类重大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做出预警研判分析和商定化解措施、最大限度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发现得了、发现得早,为全面深化平安洛党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奖惩办法

镇党政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主任、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为矛盾纠纷化解第一责任人,镇部门负责人、镇直各单位具体负责人、村调解(信访)信息员为直接责任人。各责任人认真履职,对于落实奖惩的矛盾纠纷,积极报洛党镇综治办和调解委会(司法所)登记。

来源 云南司法行政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马永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