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后悔药”?在砚山旅游,30天无理由退换货

清明小长假就要开始啦!

旅游期间冲动消费后悔怎么办?

在砚山旅游

30天内,无理由退货!

自2019年5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实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运行,“30天无理由退货”通过大力推动政府管理服务创新,再造旅游购物体系,建立“想退就退”的无理由退货体系,切实清除旅游强迫购物、欺诈等乱象的生存土壤,如今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云南旅游新品牌。那么“30天无理由退货”的退货程序是怎样的呢?

近日,记者从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了解到,30天无理由退货也不是“来者不拒”的。

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文山机场服务点工作人员 彭玉磊:“30天无理由退货,需要有以下的条件,第一是在云南旅游的游客,在云南购买的旅游商品;第二要在有正规资质的正规场所,固定场所购买的商品;第三所购买的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没有经过人为的破坏;第四,退换货时要有相应的发票和相关的凭证,第五私人定制和生鲜产品是不能在退货范围之内的,其次,还有就是退货发生的邮费都是需要游客自己本身自己来支付的。

据悉,在文山州进行退换货的游客,购买商品的商家要是在文山州范围,游客是在哪个县(市)购买的,就转办到那个县(市)办理。

游客在文山州范围内购买的旅游商品,如果不满意,在30天内且符合退货条件(未人为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等),都可以提出退货申请。

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手机App内的“我要退货”板块功能可以用在线退货、语音退货和96301电话退货等方式进行。

线上、线下的退货按照“受理、核验、退货、退款”的规程和“应退尽退、便捷高效”的原则,全方位为游客提供“30天无理由退货”服务。

来源:好享砚山

责编 李舒琪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