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成效显著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史飞飞 文)自“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推行以来,石林县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实行“30天无理由退货”机制并设立了游客购物退货监理分中心,切实保障了游客购物退货合法权益,维护了云南旅游“金字招牌”。

据了解,石林县在石林风景区、杏林大观园、万家欢蓝莓庄园、红杉湖大酒店、石林顶德顺大酒店设置了5个游客购物退货服务咨询点,并组织开展了工作培训。同时,为加快游客购物退货处置效率,提高游客满意度,石林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安排游客购物退货先行垫付资金50万,由游客购物退货监理分中心专项用于游客购物退货先行垫付资金。“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有序推进。

扩大宣传覆盖面 提高群众知晓率

为进一步做好省市关于开展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 宣传全覆盖工作,石林县严格按照省市最新工作要求,迅速组织县文旅局、县交运局、石林县运管分局开展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全覆盖工作。在景区、 酒店、客栈、出租车、旅游车、交通服务区以及高铁站、火车站、客运站、游客购物集中区域等场所张贴“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共3280张,在6块电子屏上播放海报或宣传语,所有海报张贴均按照张贴标准要求。

加强宣传培训 优化服务

为持续加大昆明市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力度,强化对旅游景区、酒店、客栈、机场、汽车站、游客购物集中区域和涉旅商品经营户全覆盖培训,持续加大退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石林县“30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影响力和知晓面,做到游客处处看到退货政策宣传,涉旅企业人人清楚退货受理范围、个个知晓退货申请流程。从退货监理中心工作指南、退货中心服务点工作指南两大板块工作进行了工作业务培训,并对游客购物“30 天无理由退货”进行政策解读。同时,石林县根据工作实际,制作“游客购物退货咨询点基本工作要求”手册,通过老师授课讲解与阅读工作手册的方式,使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人人知晓、人人清楚。

创新形式    多途径宣传

石林县紧紧围绕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重点、游客关注点,将“30天无理由退货”作为常态化宣传内容,加强线上新媒体的宣传力度,精心制作以“旅游购物,轻松退”为主题,内容包含“游云南”APP二维码、游客云南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宣传海报、游客发起退货申请流程的电子宣传海报,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推广平台进行推广宣传,加强无理由退货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了推广内容的二次传播覆盖面。

石林县游客购物退货监理分中心 供图

责编 马寅瑞

审核 陈大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