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通告

2022年春节将至,为了保障广大游客新春佳节食品安全,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预警通告》(红食安办通告〔2022〕1号)文件精神,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旅游目的地就餐注意事项

(一)就餐前要注意查看餐厅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首先,建议选择量化分级等级高,食品安全条件较好、设施齐全、干净卫生的餐厅就餐。其次,建议选择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明厨亮灶”是指餐厅通过隔断矮墙、透明玻璃幕墙、视频显示、网络展示等方式,将餐饮食品的加工制作过程公开展现给消费者,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三)注重饮食均衡,合理搭配谷类、肉类、蛋类、蔬菜、水果等多种食物;注意饮食清淡,少吃油炸、烧烤食物;不要暴饮暴食、过量饮酒,以免引起胃肠功能失调或其他疾病。

(四)不生吃淡水鱼,因为淡水鱼易感染肝吸虫等寄生虫,消费者如若生吃了含有肝吸虫囊蚴的鱼肉,则容易患肝吸虫病。当生食海水鱼时,应确保鱼肉新鲜,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谨慎食用。

二、强化疫情期间防范工作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流行高位,国内多地先后发生本土疫情,我省也出现多起境外关联本土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广大游客要服从当地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从严落实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措施,切实防范新冠病毒传播风险。

三、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

星级饭店、A级景区、半山酒店、等级旅游民宿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保证提供的餐食符合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履行索票索证义务,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或无小作坊备案登记的酒水不得使用,选购正规厂家生产的白酒,查验并索取票据。不要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杜绝来历不明的酒水进入聚餐场所。

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不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作菜肴。

特此通告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月10日

来源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沈梦玲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