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鹤庆:生态优先 绿色发展

编者按:为进一步答好“大理之问”鹤庆答卷,切实营造好鹤庆县2022年县委全会、县政府全会及县“两会”召开期间的氛围,鹤庆县融媒体中心将陆续推出反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展望鹤庆发展未来的系列报道,以此激励全县各族人民凝心聚力、团结奋进推动“鹤庆之变”,推进鹤庆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0年12月,鹤庆县东草海被国家林草局命名为“云南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

2021年,鹤庆县正式挂牌国家级森林乡村2个(东坡村、响水河村)、省级森林乡村5个(灵地村、如意村、江东村、磨光村、西园村)。

2021年8月1日起,鹤庆草海实施10年禁渔。

2021年,鹤庆县湿地总面积3800.49公顷,湿地受保护面积5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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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清岸绿,候鸟翩飞,漫步在草海边,微风拂面,看芦苇飘摇,碧波荡漾,白鹭翩飞,人们可以静静享受生态红利。近年来,鹤庆县围绕“美丽县城”“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抓实森林草原防火、资源林政管理、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治理、城乡绿化、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PPP项目等工作。


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

三大保卫战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2021年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加强对涉及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废气达标排放,强化降尘措施,减少扬尘产生。1至11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1至11月,西龙潭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质达标率100%。1至11月,在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系统完成管理计划、申报登记产废单位147家,危险废物行政处罚3起。

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质量关,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措施不到位等项目坚决不予审批。1至11月,共审批项目环评12件;企业主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62件,办理排污许可证43家,企业自主完成排污登记20家。开展各类环境监测,1至11月,共出具监测报告80份。开展重点企业检查,1至11月,共受理处置环境问题投诉举报件81件,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余家次,完成立案查处16件,罚款324.82万元。

坚持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全面实施,林长制全面推行,完成海尾河污水直排应急工程、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程、新华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和蝙蝠洞废弃矿山新模式生态修复示范项目,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打鹰山采石场、锅盖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顺利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有效整改,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鹤庆更加令人心驰神往。

强力开启生态文明新征程。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开启绿色革命,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持续优化、整体功能持续提升。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加快推进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与修复、东草海步道建设、东西草海水系连通和防护林建设等项目,积极谋划争取横断山脉生态修复项目,守护好自然生态,保育好自然资源。全面推行林长制,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推进“森林鹤庆”建设。强化河(湖)长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沉重代价。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巩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集中攻克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快推进“两河一江”污水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持续开展海尾河污水直排治理,严格落实“十年禁渔”计划,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和管控,实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和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建设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绿色生产,倡导绿色生活。严守耕地红线,建设绿色矿山,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淘汰落后产能,落实“双碳”目标要求,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低碳排放改造和矿业转型绿色发展,延伸绿色产业链条。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标识体系建设,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时尚。



来源 鹤庆通讯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邱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