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族“度戒”,2005年入选文山州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熊跃清、熊建文分别入选省级、州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名录。
“一戒不得呼天骂地;二戒不准毁骂父母;三戒不得瞒师骗友;四戒不得误杀牲口;五戒不得偷抢害人;六戒不得贪财爱色;七戒不得怒气凌人;八戒不得欺贫爱富;九戒不得贪生怕死;十戒不得陷经瞒教。”此乃瑶族度戒时要受的“十戒”。
据瑶族老人讲,度戒是祖传下来的仪式,具体时间无文字可考。《富宁民族志》记载:“古代盘王为传宗接代,使子孙在社会上不做亏心事,一心信仰盘王,为下代修善祈福而“度戒”。
度戒也称“过法”或“挂灯”,是富宁蓝靛瑶和大板瑶支系以道教形式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流传在富宁县洞波乡、新华镇等蓝靛瑶、大板瑶村寨中。蓝靛瑶男子在10-18岁之间,大板瑶在婚后举行度戒仪式。由德高望重的道公和师公主持,日期为3-7天不等。两个支系度戒的过程和形式不同,但都以瑶族道经、民族历史为度戒内容,目的都是“通过仪式”,即只有通过度戒,才能得到族人的认可和尊重。
通过度戒,让受戒人铭记祖先所定制的族法、族规及家庭和社会伦理道德观念,进而做一个遵纪守法、善良正直的瑶族子孙。瑶族人民憨实厚道、善良正直、热情大方的民族性格,与瑶族重视道德教育是分不开的。
整理 缪欢
来源 文山州非遗中心
责编 代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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