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这十年】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何雨珍 文/图)9月13日,“云南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保障专场发布会在昆明召开。发布会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志学就云南十年来医疗保障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发布。

他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省各族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得到了有效保障,看病难看病贵得到有效解决,总体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持续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全面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完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积极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制度并推行州市级统筹,支持慈善救助、商业健康保险、职工医疗互助等发挥综合保障作用,强化高额医疗费用减负能力。省委、省政府专门组建了医疗保障部门,并印发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改革更加系统协调,初步形成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医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截至2022年6月,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到4535.3万人,较2012年增加179万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报销比例逐年提高,分别达到83%和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超过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城乡居民人均筹资水平由2011年的每人每年290元提高到2022年的900元,其中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240元增加到580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范围从10种扩展到42种。可报销的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数量从2151个增加到2860个。国家谈判药品医保累计惠及438.98万人次,总费用33.35亿元,医保报销23.74亿元。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累计组织开展25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覆盖17类医用耗材和近400个药品,平均降价55%以上,可节约采购资金约48亿元。

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完善

自2018年11月医疗救助工作的职能职责从省民政厅划转到云南省医保局以来,医保局保持政策连续、稳定,完善医疗救助政策,指导各地开展工作。目前,全省医疗救助已在129个县(市、区)实现县域内“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实现了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2022年,印发了《云南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云政办发〔2022〕40号),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救助制度,并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文件实施后,扩大了救助范围,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由农村拓展至城市,由居民拓展至职工,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统一医疗救助支付范围,统一医疗救助起付标准,统一医疗救助支付比例,规范医疗救助支付限额。充分体现医保三重制度托底保障功能,强化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有效衔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降低医疗成本,支持商业健康保险重点解决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外的医疗负担等举措,进一步织密医疗保障“安全网”,有效防止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

全面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

聚焦基本医疗有保障,依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助力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2022年,纳入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享受医保待遇1689.7万人次,报销住院医疗费用39.51亿元,报销比例84.71%,保障水平总体稳定。

全力支持全省疫情防控大局

在全国率先出台10条特殊报销政策,临时调整5项政策规定,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一律免费救治,医保支付比例达90%。累计向定点救治医院预拨医保资金3.57亿元,云南省累计结算确诊和疑似病例4508例。筹措新冠疫苗专项采购资金50.05亿元,累计拨付采购资金46.78亿元,向医疗机构拨付疫苗接种费用9亿元,全程做到疫苗采购“钱等苗”、接种费用“及时付”。先后五轮降低核酸检测价格,切实减轻群众费用负担,确保群众救治无忧、接种不愁、防疫减负。

经办服务更有温度

做实医保“放管服”改革,办理流程不断优化,推行医保经办服务一站式、一窗式办结,推进服务大厅综合柜员制。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待遇“省内通办”,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与个人账户余额转移实现“全网办”“随同办”“秒到账”,初步实现经办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集成办”,部分群众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全面推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施异地就医备案承诺制,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药机构接近1.7万家,住院费用可以线上一站式结算,率先与北京、上海以及西南片区5省(区、市)实现特殊病慢性病门诊待遇直接结算,与全国31个省(区、市)实现住院费用和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接入国家直接结算平台的定点医药机构达到9217家,覆盖到全省所有县(市、区)并延伸至部分乡镇卫生院。异地就医累计结算4708.82万人次,结算医疗费用566.47亿元,医保基金支付371.28亿元,基本解决异地就医“垫资”和跑腿报销问题。

责编 代汪媛


审核 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