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一代接下来、传下去,让非物质文化遗产绽放出更加迷人的光彩,按照《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州文化和旅游局于2023年10月20日,组织召开了“西双版纳州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专家评审会”。

现将通过州级非遗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论证的,22位拟推荐申报为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0月23日起至10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进行实名反映 (信函、邮件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文博非遗科

通讯地址:景洪市民航路34号

邮政编码:666100

电子邮箱:331477904@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杨雁  18988103256

附件:西双版纳州拟推荐申报第七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

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3日

来源:西双版纳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康莞悦

审核 童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