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云南“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五方联动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举办,云南省总工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司法厅等部门,介绍了近年来云南五方联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取得的成效及工作情况。
凝聚资源力量,完善职工群众权益维护机制
一是健全源头参与机制。健全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主动参与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推动涉工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实施。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执法检查调研,修订《云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报请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集体协商 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
二是健全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与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召开工作交流会,印发会议纪要,适时研究会商劳动就业、技能培训、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2023年以来,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10余次,建立完善信息共享、联合调研、典型案例发布等制度,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法律宣传服务机制。与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每年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职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采取“送法进企业”、线上线下知识竞赛、劳动用工指导等方式,提升企业规范用工意识和职工群众依法维权意识。2023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00余场,覆盖职工群众57万余人次。
四是健全劳动法律监督机制。与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印发协同推进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的通知,联合省人社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召开推进会,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推动劳动法律法规执行监督。全省工会共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23万个,去年完成1.7万名监督员培训取证工作。聚焦重点维权事项,向全省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公开提示函,引导带动各级工会敢用善用“一函两书”制度加强职工群众权益维护。
加强协调联动,完善劳动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调处体系
一是加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推动省高院、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劳动争议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落实落地,指导各级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服务资源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全面提升劳动争议调解质效。2023至2024年,全省人民法院共委托工会调解案件2.66万件,调解成功2.19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2.37%。
二是开展“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支持起诉、检察和解等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4年,云南各级检察机关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支持提起诉讼1700余件,帮助1.5万余名劳动者兑现劳动报酬近2亿元,办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案件8000余件。
三是推进工会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多元化解。落实《云南省工会法律援助条例(试行)》,推动建立436个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组建1725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与省人社厅、省高院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多元处理机制,提升协商调解能力。全省工会累计办理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案件1.5万余件,为职工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近1亿元。
四是加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力度。深化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打造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常态化推动治理欠薪,深入开展“安薪行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广泛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3.6万户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覆盖职工109.9万人,全省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百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
创新工作方式,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一是开展“集中行动季”。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集中行动季”方案》,创新推出规范一批企业劳动用工、成立一批工会组织、帮助解决一批困难问题等8项重点举措,推动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
二是推出“十件实事”。落实关爱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十件实事”,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疗休养、职工医疗互助、移动体检等活动,切实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办实事、解难题,做到暖“新”更贴心。
三是推进“一站式”调解。以商圈、园区、企业为重点,建立94个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合力化解劳动纠纷,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高效便捷的解纷服务。
强化协同共治,积极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省总工会与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人社厅、省司法厅出台《云南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操作指引》,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司法建议、检察监督、劳动保障监察和仲裁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引导企业、职工优先选择协商调解方式有效化解劳动争议。
二是畅通化解渠道。成立省总工会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指导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依托职工服务中心、工人文化宫等阵地,加大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平台(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和推进劳动争议化解“商、调、裁、诉、援、执”全链式工作模式。建设运行了“云南省总工会12351服务职工热线”,为职工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不断档服务,2024年,热线服务总量近5万通,服务职工群众6.4万人次,并通过法律援助、办理劳动争议调处案件,为职工群众直接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指导勐腊县、斗南街道国际花卉产业园区打造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会实践先行先试单位,省级层面选择55个单位开展试点培育,推动维权服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倾。勐腊县建立了县、乡镇(街道)、企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三级”工作体系,力争实现“小事不出企、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呈贡斗南建立“云花”劳动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站,提供“人民调解+诉前调解+快速立案+司法确认+司法审判”一站式服务,就近就便化解劳动争议。云南工会10个维权案例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工会+法院+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协作联动机制走深走实,云南省总工会从各地推荐报送的百余个诉调对接、裁调对接、劳动法律监督、法律援助案例中,选取涉及职工休息休假、工伤赔偿、劳动报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可学可鉴、具备推广价值的十个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将发挥好典型引路作用,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刘娅娟 文/图
责编 李舒琪
校对 刘榕杉
审核 李元
终审 杨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