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拟推荐申报云南省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八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各县市推荐申报的人选进行评审,现将拟推荐名单共72名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止(共20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

电话:0878-6169575

邮箱:448169750@qq.com

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93号






来源  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李元

终审 杨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