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是全国生态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施行首日。双柏县法院依托𥔲嘉生态保护法庭、绿孔雀家园巡回审判点,以巡山护生、火塘释法、非遗传唱开展特色普法,宣讲法典要义,展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成效,凝聚全民护山护禽合力。

清晨,法官踏着晨露深入哀牢密林,细致巡查沿路灌木、溪谷,清理潜藏的捕兽夹,从源头消除威胁绿孔雀等珍稀野生动物的安全隐患。傍晚,法官走进彝家村寨围坐火塘,摊开法典,结合本地真实案例为村民拆解法律要义,并同步开展“非遗过山调”普法模式,通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以彝族传统唱腔演绎新编普法唱段,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条文改编成多首乡土山歌,以彝族传统曲调传唱法治知识,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具乡土温度。

“我依托非遗过山调编创6首生态普法山歌,将野生动物保护、山林管护相关法律内容融入曲调,老少都听得明白,不断增强大家生态保护意识。”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李文明说。

𥔲嘉镇义隆村村民罗恒正深有感触:“以往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经过法官持续普法、山歌传唱,我们清楚不能布设捕猎工具、乱砍林木、猎捕鸟类。如今山上绿孔雀数量持续增多,村民都由衷欣喜。”
为持续深化生态法治宣传,筑牢哀牢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根基,双柏县人民法院组建16人法官普法小分队,挂钩联系全县78个村(社区),落实“法官联村”工作机制。聘请5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担任生态纠纷调解员,持续巩固“非遗+普法”融合模式。年均选取8至10件生态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联动林业、科普专家开展联合宣讲,全方位普及法典内容,夯实群众生态法治底线。

多年来,双柏县法院系统构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体系,累计办结环境资源案件百余件,推动30余处受损山林完成生态修复。坚持常态化巡山,每月巡护不少于4次,累计清理各类捕猎器具200余件。随着生态保护工作持续推进,辖区绿孔雀栖息活动范围较十年前扩大近40%,主动参与山林管护、举报非法捕猎行为的群众年均增长20%,探索形成司法保障、民俗赋能、生态固本的彝乡生物多样性保护路径。

双柏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苏绍剑表示:“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托生态保护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与普法宣传,群众法治素养和生态保护意识稳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法治力量守护哀牢山良好生态底色。”

立足全国生态日新起点,双柏县将持续健全“审判+文化+生态”一体化普法体系,不断推动生态保护法治理念深入彝乡千家万户,全力筑牢滇中生态安全屏障,为县域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刘娅娟 通讯员 孙天琼 杨梦辰 普明慧 文/图
责编 李亚
审核 杨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