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改革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9月29日下午,云南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新闻发布会在昆明召开。省委政研室、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有关同志,围绕我省“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介绍相关情况。

发布会上,中共云南省委政研室(改革办)副主任陈云波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坚持把试点工作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任务和重要方法,正确把握试点方向和原则,找准国家发展战略和云南发展的契合点,积极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典型经验做法,为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发挥了重要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为云南高质量发展增添了新的动能。同时,很多改革成果已经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云南省医保局:分三步走逐步优化完善管理服务工作

针对特殊病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异地就医购药报销方面,2020年以来,云南省医保局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统一规范、便民利民、分步推进”的原则,分三步走逐步优化完善管理服务工作。

第一步,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管理实现“全省统一”。针对职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用药范围、经办服务不统一的问题,自2020年7月起,全省职工、城乡居民统一执行17种特殊病、25种慢性病病种,待遇实行职工和城乡居民合理确定、分类进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缩减,实现确认备案、经办流程、办理时限、监督管理“四统一”。

第二步,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延伸办理”。患者仅凭具备资质的医师按诊疗规范诊断出具的诊断书,即可在医保经办窗口或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办理备案,及时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同时将用药保障范围扩大到零售药店,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可在全省3334家试点零售药店购买相应病种的药品,并可享受相应医疗保障报销待遇。

第三步,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异地可办”。云南省利用全国统一的“智慧医保”信息平台在全省上线的契机,充分发挥医保信息数据省级集中的优势,打通全省医保与医院信息共享的渠道,迅速在全省复制推广试点经验。目前,全省17个统筹区99家三级医疗机构、763家二级医疗机构可认定特殊病慢性病待遇,已累计认定13.49万人次。

云南省特殊病慢性病待遇认定实现省内通办、“一站式”办理。截至今年9月20日,全省特殊病慢性病参保人享受待遇累计178.26万人次,医保报销费用17.59亿元。全省已有9959家医药机构接入国家平台,实现与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个病种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针对疏通用水用气等市政公用报装流程繁、耗时长、外线接入工程开挖审批难等历史堵点,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牵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行业主管的城镇自来水和燃气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改革。

调整报装时序。改变以往施工临时用水与项目用水报装互不关联的做法,统筹考虑各自需求,将供水、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报装提前至主体工程开工前办理,与主体工程同期施工,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尽量避免路面重复开挖,减少建设浪费,提高建设标准及质量。

实施并联审批。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开通“市政公用服务和外线审批”流程,将原先分别设置的外线接入工程规划意见、道路交通活动意见、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改动迁移城市绿地、树木审批等事项合并在一张申请表上,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填写申请,提交一套材料表单,自然资源、城管、交警、园林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实行并联审批。

推行告知承诺。允许各地对投资额较小,不涉及城市机动车道路成段开挖、大面积绿化带开挖、树木迁移的一般外线接入工程,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人承诺按照原状(标准)恢复开挖前的道路情况并处理好开挖面的,即可进行外线接入工程开挖建设。

推行“3010”服务。各地用水报装、用气报装不超过报装申请、方案确定、验收通水(通气)3个环节。报装办理通过自来水、燃气企业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或工程审批系统进行申请,材料一次性上传,“0跑腿”办理。涉及外线接入工程的,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并联审批,10个工作日办结。



文旅头条融媒体记者 沈蓉 文

赵嘉 图

责编 康莞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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