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互助是职工自愿参与、互助互济的惠民保障形式。截至2025年12月31日,红河州第二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参互工作圆满完成。全州2945家单位的334898名职工踊跃参与,缴纳互助金4017.908万元,其中续互326933人,新参互7965人,覆盖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农民工人群。
第二十二期医疗互助活动从2026年1月1日零时起正式生效,保障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止。在此期间,凡参加本期活动的职工,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还可根据《云南省第二十二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办法》的规定,按比例和档次申请领取相应的互助补助金,符合条件的还可申请“二次补助”和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切实为职工构筑起一道抵御疾病风险的坚实屏障。
职工医疗互助活动通过缴纳少量互助金,在基本医保基础上为职工额外提供住院互助补助、“二次补助”及重大意外伤害致残保障,是基本医保的重要补充。在2025年第二十一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期内,红河州总工会累计补助患病职工24780人次,发放补助金1468.67万元。切实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充分展现了“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
第二十二期云南省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互工作的完成,既是红河州总工会践行服务职工宗旨的扎实举措,更是广大职工凝聚互助力量、共筑健康防线的生动实践。随着保障期限正式开启,这份坚实的医疗保障将为职工们抵御疾病风险、减轻医疗负担提供有力支撑。

文旅头条通讯员 莫彦 文
责编 童文文
校对 张楠
审核 李元
终审 于轩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