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我告别云南师范大学的文博课堂,怀揣着对文博事业的赤诚与憧憬,踏入了元谋人遗址保护中心。在初入职场的迷茫里,我开始思索成长的方向,学着接住从校园到职场的第一场蜕变。
入职不久,一份远超新人认知的工作——参与《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立法,成为我工作的重要课题。在我的认知里,立法是庄重神圣、遥不可及的大事,是严谨缜密的制度构建,我从未想过作为一名初入岗位的新人,能有幸参与其中,这份机遇对我来说格外珍贵。最终,带着未知与忐忑交织,迷茫与好奇并存的心理,我开启了这段特别的成长旅程。
我参与工作时,条例已进入初稿打磨阶段。作为新人,我的工作虽只是依据专家意见修订条文、规整文本,却有幸沉浸式见证了一部地方性法规的诞生过程。一次次研讨会上,我坐在会议室角落,像一块吸不满水的海绵,听着人大、司法的专家们以及各相关部门、遗址属地乡镇的干部为一条条条款字字斟酌、句句推敲。大到权责边界划分、条款逻辑架构,小到专业术语规范、一字一词的取舍,大家各抒己见、精益求精,都是为了让条例更好地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又能精准破解元谋人遗址管护、考古研究、活化利用中的现实难题。我第一次觉得离“神圣”这么近,原来严谨的法条背后,从来不是冰冷的文字,而是无数人对文脉守护的初心,是贴合基层、贴合实际的责任与温度。

(《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初稿)》集中修改会议)
旁听会议让我看见了立法的“高度”,但当我翻着条文的参考上位法时,心里冒出个天真的疑问:国家早有文物保护法、古生物化石保护法等完善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为何还要为元谋人遗址专门立规矩?直到随着工作对遗址的了解逐渐深入,我才得到解答。记得在一个寻常的工作日,遗址周围大那乌村的刘村长和我们谈及他家两代人坚守遗址,可仍挡不住乡亲们进来放牛放羊、破坏地貌。“不是大家不爱它,是大家不知道,这红土下面藏着的,跟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关系。”我已经记不清那天为何去遗址,但刘村长的这句话却像楔子一样钉在了我心里,也让我心里盘踞已久的疑问,有了落地的声音。
元谋人遗址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百万年人类文脉,但受诸多客观因素制约,遗址保护、活化利用仍存在困境,周边群众难以依托遗址发展,自然缺乏主动保护的意识。我想起专家们在会上反复强调的那句话——“立法要接地气”。原来,“接地气”三个字背后,是村民的羊蹄踩出的坑洞,是遗址边界模糊的无奈,是一个国家级文保单位在乡土现实中的失落与期待。这一刻我深深明白,专属条例的出台,不是制度的重复叠加,而是为百万年遗址量身定制的“保护铠甲”,是平衡文脉守护与民生发展的温柔解法。

(《元谋人遗址保护条例》)
历经多次研讨、修订、征求意见与论证,条例文本日渐严谨完善。后续我参与到条文释义编撰工作中,于我而言,这是全新的历练,更是深入了解条文的过程。在我看来,释义就像是条文的“翻译官”,法条简洁凝练、字字严谨,却需要通俗精准的翻译,社会公众、基层执法人员、管护一线需要读懂法条背后的含义,明白每一条“为什么这么定、具体怎么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我经历过词不达意的沮丧,也体会过找到精准表述时的心跳加速。曾经的迷茫与不自信慢慢消散,也让我真切读懂了这份工作的厚重与意义,对遗址保护、法治赋能文脉传承,有了更深刻、更通透的理解。

(作者照片)
青春逢盛世,履职守文脉,能够身在其中,更让我深有感触。在条例即将颁布施行之际,回望这段成长时光,我满怀感恩与收获。从初入职场的忐忑迷茫,到一步步触摸到立法初心与文博使命,我真正懂得了:那一纸条例,字字千钧,代表着从今往后,有地方性法规为遗址保驾护航,元谋人遗址保护有了更加坚实的法治底座。
作者系元谋人遗址保护中心工作人员李梦竹。

来源 元谋县委宣传部
责编 李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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