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八条政策 | 减税降费降成本 稳岗就业促文旅产业转型发展

文旅头条讯(融媒体记者 李文女 孙思漫 文)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支持文旅产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其中包括全面落实减税降费降成本和稳岗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等举措,以帮助全省文旅企业有效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旅产业加快转型发展。

记者获悉,政策出台后,云南省各部门已建立惠企政策落地协调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帮助文旅企业用足用好国家和省出台的惠企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和稳岗稳就业稳增长。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作为牵头单位,联动各责任单位,在贯彻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基础上,积极对接、落实各单位出台的惠企政策,切实帮助减轻企业负担。

        在减税降费降成本方面,3月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为纾解企业困难,出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向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阶段性支持政策。


7月3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明确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实施期限,在前期已实施的社会保险“免、减、缓、延”政策基础上,持续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此外,为了让文旅企业及时知悉政策,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细化落实方案,将“文旅18条”中的税费减免政策及国家先后出台的涉及文旅产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汇集成《支持文旅产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及时推送给文旅企业,让企业应享尽享税费优惠,鼓励文旅企业使用“银税互动”,提振复兴产业信心。

在稳岗就业方面,6月30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提出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7月1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力度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此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积极做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加大扶持创业工作力度,稳定创业就业形势;做好事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工作,激励企业职工不断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稳定就业岗位。

同时,为认真落实《若干措施》,7月6日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下发《关于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转型发展相关措施的通知》支持文旅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促进全省文化旅游市场稳定发展。

据悉,下一步,云南省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措施解读宣传,针对广大企业,通过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执行的相关信息。同时,以专业角度对措施以及相关细则进行阶段性、持续性专题报道,深入解读措施,提高政策知晓率与覆盖面。此外,还将积极组织企业座谈交流,面向重点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等,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帮扶,并与企业开展互动,积极为企业答疑解惑,帮助全省文旅企业全面理解措施,提高措施参与度,把政策用活用好,切实推动企业稳步复苏。

迪庆州文化和旅游局 供图

责编 龚怡丹

审核 陈大衡